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本科)专业计划
主考学校:宁波大学
原专业名称及代码:法律 1030106
2023年调整代码:法学 030101K 专升本
本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2024年7月及以后注册的考生)报名,新考生请报考新计划,点此查看:法学。老考生(2024年4月考试前已注册的考生)在2027年12月底前可按本页面原计划申请毕业,2028年1月开始均按新计划执行。本页面原计划中的必考课于2027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原计划中的选考课于2025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官方文件点此查看:浙江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
课程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公共基础课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4
核心课程
4
00249
国际私法
4
5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6
00230
合同法
5
7
00227
公司法
4
8
00167
劳动法
4
9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2100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选修课程
12
13
14
1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5678
金融法
4
00233
税法
3
00257
票据法
3
00258
保险法
3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0169
房地产法
3
总计学分
65
说明:
1.00015英语(二)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不考英语(二),但须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申请学位者,须取得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2.选修课程,可在推荐选修课程中选考,也可在我省现行开考所有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核心课程不同的课程,课程门数不少于4门,学分不低于14学分。不得跨专业选修实践课。
3.00229证据法学、00224律师执业概论、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三门课程合格成绩可在选修课中顶替相应学分。